时间:2026-04-09 10:03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冒名登记情况公示
厦湖市监冒告字〔2026〕10331041号
申请人向我局提出厦门市金尔达工贸有限公司2009年11月27日的商事登记过程中,其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系冒用陈丽芬的身份信息取得的登记(备案)。申请人提交了申请表、承诺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派出所报警/求助回执复印件、派出所居民身份证挂失记录复印件等材料予以证实。本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撤销冒名登记的申请,并进行调查处理。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申请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局提出异议,提交相关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局将依法对上述商事主体及相关商事登记作出处理。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西路551号;邮政编码:361000;联系电话:0592-5655315。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