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确认决定书(厦门代炜怡贸易有限公司)(厦同市监确决字〔2025〕006号)

时间:2025-11-04 12:32

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确认决定书

厦同市监确决字〔2025006

 

当事人:厦门代炜怡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MA323XRU8K

住所:厦门市同安区同集中路1287号804室  

  经本局查明,厦门代炜怡贸易有限公司(已撤销)在2019年10月11日向本局提交有限公司变更登记过程中,采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签字材料等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商事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谭东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等证据材料予以证实。

  厦门代炜怡贸易有限公司被发现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已于2020630日被我局依法撤销登记。因此,我局不再进行重复撤销,但依法对于谭东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的事实予以确认。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4